我为蚊子辩护

                                    我为蚊子辩护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王朝栋


    蚊子,笔者从小认识的众多小动物之一,每年夏天都能见上N次面。

    在常人看来,蚊子虽小但罪大恶极。当人们需要安静时,蚊子却在周围嗡嗡乱叫,使人们不得安宁,不得入睡,严重侵犯人们的休息权;更有甚者,当蚊子叮咬人,吸人血时,极容易传播疟疾、登革热、黄热病、脑炎、丝虫病等传染病,这又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和生命。蚊子是这样的一无是处,于是人们一见蚊子首先想到的便是“死刑”,同时采取了简易程序,且近似酷刑,“啪”的一声,蚊子应声即粉身碎骨,更像当年国人对待日本侵略者一样“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皆可得而诛之!
    笔者自愿免费为蚊子辩护。笔者认为,对蚊子不应“判死刑”,更不应“立即执行”。
    作为执业多年的刑辩律师笔者深知:案件无论大小,皆应认真办理。故下面笔者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科学为准绳”的原则发表如下具体辩护意见:
    蚊子并非都咬人。在四周飞舞不停的蚊子中,有一半是不具有攻击性的,这些蚊子当然是雄性蚊子。雄性蚊子不咬人,一生只做一件事,寻找雌性蚊子交配,为蚊类的发展壮大做贡献。
    蚊子咬人事出有因,雌性蚊子叮咬人,吸人血。雌性蚊子在交配后产卵,一窝就是二百个,一个夏天,一只雌蚊子可以产十窝卵,也就是说,一个夏天,蚊子妈妈要喂养两千只小蚊子,所以,雌蚊子见人叮,是因为蚊子妈妈需要得到大量的鲜血,需要大量的蛋白质去抚养数以千计的小蚊子,并不是为了自己。曾记得伊拉克政府曾出台一项规定:一位女性如果一生生育五名以上子女者,则授予“伟大母亲”光荣称号。如此,从雌性蚊子繁衍下一代来看,堪称“伟大”!
    蚊子为人类坚守了地球上最后一片原始之地,这就是那片炎热的赤道热带雨林。在那里,聚集了地球上比其他任何地方都多的生物种类,人类很少涉足。人类自从站立起来开始四处行走后,就不断地捕获猎物,开垦田地,砍伐树木,兴建城市,……不断地侵占地球,可谓无孔不入!开始,人类也想侵占那里,但是,那儿蚊子多,蚊子一叮咬,人马上就得病,这些病有疟疾、登革热、黄热病、脑炎以及其他更多的不知名的病……越来越多的人得病暴死后,人们再不敢进入那片雨林。于是,这里的蝴蝶、甲虫、蜻蜓、菌类、蕨类、小草、树木等等,才不再受到侵扰。这才保留了地球上最后一片原始之地。
    蚊子曾与善良的人们一道惩治过日本侵略者,有书为证。曾记得看过一本小说,书名叫《烈火金刚》,该书歌颂了中国军民齐心协力英勇抗击日本侵略者的英雄气概,肖飞、史更新等抗日英雄的名字令敌人闻风丧胆;同时也反映了日本侵略者贪婪、凶残、丧失人性的侵略本质,日本军官“猪头小队长”这一人物集中体现了侵略者的丑恶嘴脸。据笔者初步考证,“猪头小队长”这一称号的由来便与蚊子有关。“猪头小队长”原名叫武连涩郎,日本东京人,毕业于东京陆军学校,随军任小队长侵略中国。一天晚上,武连涩郎率部驻扎在野外,虽有帐篷但这位小队长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因为成群蚊子轮番叮咬,且挥之不去。翻译官潘锦联抱一猪头放入帐篷,搅乱了蚊子嗅觉,武连涩郎得以入睡。后来,凡驻扎于野外,该小队长必命翻译官带一猪头随军,久之,人便称“猪头小队长”。
    蚊子能给人们带来快乐,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俗话讲“笑一笑,十年少”,现有下列三例予以体现:
    其一,一只小蚊子哭着回家,妈妈问咋啦,小蚊子说爸爸死了,妈妈说他没带你去看演出吗,小蚊子说看了,可观众一鼓掌爸爸没躲开。
    其二,甲:昨天我一晚上没睡好!乙:为什么?甲:我打死了一只蚊子!可谁知道一会儿来了一大帮蚊子给它开追悼会,后来它们居然还聚餐!
    其三,蜘蛛要和蜜蜂结婚了,蜘蛛问他妈妈:“为什么要我和蜜蜂结婚?”妈妈说:“蜜蜂是唠叨了点,可人家好歹是个空姐呀!”蜘蛛说:“我比较喜欢蚊子小姐!”妈妈说:“别提那个小护士了,上次妈生病打针,她把妈打了个水肿。”
    蚊子属于昆虫纲,双翅目,蚊科,全球约三千种。其平均寿命不长,雌性为3—100天,雄性为10—20天。蚊子通常是在出生地两公里范围内活动,不过最远活动距离可达一百八十公里。笔者对蚊子了解不多,甚至对在眼前的一只蚊子连基本的雌雄性别都难以当场分辨清楚,但笔者在此仍要严正声明,本文的辩护观点全面而客观,绝不片面,请放心予以采纳!
    有幸能为蚊子辩护,笔者深感骄傲和自豪!
 
 
                        (本文刊载于第31期《金博大律师》杂志,转载时请注明原文链接及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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