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张延涛律师代理案件作为最高院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改革试点典型代表案例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张延涛律师代理案件作为最高院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改革试点典型代表案例


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改革

 

案件基本情况


 为了有效解决司法审判实践中裁判不统一现象,消除相似案情判决结果相差甚远情形, 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工作的要求,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率先设立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重点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在先案例援引指导制度,“喜引力避风塘”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郑州避风塘饮品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全程诉讼代理人,引用司法审判改革新制度,获得一审、二审、再审的全部胜诉,被告国家商评委及第三人最终败诉。该案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推送,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决定,作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改革试点典型代表案例,2016年11月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采访播出。为超越时空消除差距,实现裁判结果的统一性,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供司法审判深化改革的有力制度和方法。    




张延涛律师简介

 

张延涛,研究生学历,郑州大学法律硕士,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先后在司法系统、知识产权领域和律师事务所工作,专注知识产权基础保护与法律实务十余年。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谦虚谨慎、认真负责的职业信条,以专业的理论知识,扎实的实践经验,用良心托起当事人的信任。在实际办案中处理了部分社会热点新闻事件,办理了“百家酱坛”、“泰勒伯顿”、“沃夫特”、福蒙特家居”商标之争;“益中添”、“长香玉”名人姓名抢注维权事件;“德国舒耐”、“广汽丰田”、“景田百岁山”专利纠纷案件;2011年温家宝总理视察河南时题写“永优”商标保护及“皇帝故里拜祖大典”域名抢注之争;提供全程知识产权及法律服务的“大学生烧烤联盟”等公益创业项目,得到省市媒体的广泛关注和连续报道。代理的“喜引力避风塘”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件,经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和北京高级法院二审及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均获得胜诉,被确定为司法改革援引先例试点案例,2016年11月3日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采访播出,获得当事人认可与法律界同仁的好评。

执业方向:民商经济、知识产权、行政涉外


ARE YOU READY
联系我们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郑州总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福禄街108号河南商会大厦22层 邮编:450000 

电话:0371-85966531 传真:0371-85966531 

邮箱:services@kingbird.com


北京分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20号国瑞诚D座 邮编:100022 

电话:010-85072088 传真:010-87152575


上海分所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158号宝隆一方大厦2902室场 邮编:200343 

电话:021—56960758 传真:021—56960758



海口分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海甸六东路40号 邮编:570208 

电话:156 0757 2579


欢迎咨询
欢迎您通过我们的热线,来咨询您需要的法务
问题。我们以客户至上,竭力解决您所需。
合作咨询热线:
0371-85966531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15-2021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豫ICP备05009710号-1